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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运营商管理规定

办公室   2020-05-19   8802/人次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运营商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移动、联通、电信三家运营商入校秩序,加强管理,为师生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是推动学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服务师生学习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支持校园一卡通、有(无)线网络、通讯管网、语音电话、师生移动电话等业务。

第二条 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院内部进行竞争,开展业务。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学院办公室负责运营商入校开展各类活动的谈判、协调、审批和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运营商接入校园的网络设备(含有线、无线)、线路等进行统一规划、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按照“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学院办公室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按照相应职责开展工作。

第三章 管理

第六条 运营商入校开展活动的管理:

(一)学院办公室负责与预参与学院有关活动的运营商进行入校前期的洽谈,洽谈结果须上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属于学院办公室负责的活动由办公室直接负责。不属于办公室负责的活动,按照活动部门需求洽谈且批准后交于活动部门具体实施。

(二)运营商应提前三天到学院安全工作处办理入校手续,填写《外单位进校从事经营宣传活动审批表》,学院办公室批准后由安全工作处安排入场。

(三)运营商要认真遵守学院各项规定,按照办公室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指定项目中开展活动,做到文明宣传、有序竞争。

(四)运营商在学院各类活动的赞助、捐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条 校园信息化建设管理:

(一)学院所有关于信息化建设的项目须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牵头并把关。

(二)预参与学院各种信息化建设的运营商,需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交正式参与建设项目申请。建设项目方案及实施方案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审核、论证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建设方。

(三)运营商按学院建设要求提供施工方案,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实施过程全程规划、协调、监督和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的日常运行与维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第四章 考核与惩罚

第八条 运营商在校开展活动或信息化建设期间,学院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或约定的规定进行考核,如有违反,按照协议有关规定处理;未签订协议的活动,一经查实后将对该运营商进行通报,如通报后仍不遵守,学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减少该运营商在学院的活动或直接清退。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外单位入校进行的活动参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